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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医疗器械,禁止委托生产!



3月24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该目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8号)同时废止。



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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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源植入器械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12-01-01)

植入式心脏收缩力调节器(12-04-01)

植入式循环辅助设备(12-04-02)



二、无源植入器械

硬脑(脊)膜补片(不含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3-06-04)

颅内支架系统(13-06-06)

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装置(13-06-11)

心血管植入物(外周血管支架、腔静脉滤器、心血管栓塞器械除外)(13-07)

整形填充材料(13-09-01)

整形用注射填充物(13-09-02)

乳房植入物(13-09-03)

组织工程支架材料(不含同种异体或者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3-10)

可吸收外科防粘连敷料(不含动物源性材料的产品除外)(14-08-02)



三、其他同种异体植入性医疗器械和直接取材于动物组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注:产品名称后括号内数字为《医疗器械分类目录》(2017年版)类别编码。












往期精彩回顾 ▼


可以报销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临时性纳入医保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文章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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